慈善事业在新时代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和社会和谐的追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福建慈善成果丰硕,“慈善巡礼”活动将集中展示这些成果,传递温暖故事和真挚情感,让慈善之声响彻中华大地。
近年来,三明市尤溪县民政局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勇于创新,探索出一条破解因“挂靠子女”导致困难老人无法获得救助的新路径,为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提供了有力实践。
长期以来,部分困难老人因户籍名下存在“养子”或“继子”而无法申请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这些老人虽登记有子女,但实际上并未形成抚养、赡养关系,导致他们陷入生活困境,却难以得到应有的救助。
面对这一难题,尤溪县民政局主动出击,突破传统救助模式的束缚,探索出一条法治化、程序化的新路径。通过主动引导困难群众走司法途径,厘清收养关系,为依法依规施救提供了明确依据。
2022年以来,尤溪县民政局在日常走访摸排中,发现多名孤寡老人生活困难,却因“挂靠子女”无法获得救助。为此,民政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逐户走访核实,掌握一手资料。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民政局指导和支持困难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确认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以判决结果作为是否纳入救助保障的依据。
为保障困难群众权益,民政局主动对接县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通过司法程序,成功为多名困难老人厘清了收养关系,打破了依法施救的障碍。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探索成果,2023年,尤溪县民政局联合县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涉诉事实困难老人司法保护和救助的意见》,成立事实困难老人诉讼服务协调小组,设立县老年人司法服务站,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同时,民政局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尊老、敬老、孝老、助老、养老的良好氛围。
自2022年以来,尤溪县民政局通过司法途径已解除收养关系或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的案例共16件,涉及16人,其中纳入低保2人、特困供养14人。这一创新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并在2023年福建省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以及三明市民政工作会上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
尤溪县民政局创新社会救助模式的成功实践,不仅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通过法治保障下的温情救助,尤溪县民政局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高雨霏,图/三明市尤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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