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福州公厕管理水平,营造“比、学、赶、超”良好的氛围,福州市城管委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星级公厕”评定工作。
按照《福州市城乡公厕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在省级任务972座基础上,福州市自我加压,计划在2018-2020年完成新建、改建城乡公厕1235座,并要求“三年计划,两年完成”,2020年,再查缺补漏,新建、改建城乡公厕171座。
2017年7月,福州为完成彻底消灭旱厕、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的建设任务,先后制定《福州市公厕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厕建设监管的规定》《福州市城乡公厕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同时,福州还结合“串珠公园”项目,充分利用街头绿地建设公厕,每座公厕建设方案逐一审定,确保建筑造型既美观大方又与环境相协调,将公厕打造成为福州的文明窗口。
据介绍:福州“星级公厕”整体服务水平应达到灯明、水畅、干净、整洁、无臭味目标,农村公厕应达到《福州市城乡公厕建设标准》三类标准要求,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此外,“星级公厕”达标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公厕建设标准满足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厕位数量、设施设备及功能满足需求,公厕尾水无害化处理。2、公厕管理制度、监督电话、开放时间、公厕业主单位、管理责任单位、管理责任人等信息挂牌上墙。导厕牌、标识牌等设置醒目规范;专人保洁,按时开放,免费使用;公厕设施设备完好,无障碍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干净整洁、无臭味、服务优质。
与此同时,福州市还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负总责,环卫管理部门牵头按《福州市农村星级公厕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对辖区内所有的农村公厕进行考评,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列。“星级公厕”评比按各公厕所得分数分为三个等级:100分的为五星级,95-99分的为四星级,90-94分的为三星级。 各县(市)区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定期对星级公厕进行升星级降星级。
在此基础上,福州市城管委结合农村垃圾治理、公厕专项督查等对农村公厕进行检查考评,根据农村公厕检查考评分,对农村公厕进行升星级或降星级。
为继续巩固公厕评比效果,福州还利用《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多家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从监管制度、卫生整洁、服务质量等方面推介“十佳公厕”好的经验做法,要求其他公厕努力向最优管理公厕看齐,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厕服务。
目前,福州农村“星级公厕”评比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