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五周年,认真践行《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进一步探索慈善工作新路径,激励和引导广大公益慈善工作者更好地参与到慈善事业发展中,从而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5月28日上午,福建省慈善总会联合省民政厅在福州召开第四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活动启动新闻发布会。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林晓,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许胜,省慈善总会秘书长温崇海,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沈锦文等嘉宾以及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红十字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福建省总商会)、河仁慈善基金会、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等相关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作为福建公益慈善宣传展示平台,已经成功举办三届,本届大赛以“凝聚慈善力量,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以项目为载体,宣传公益慈善力量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福建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本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许胜发言
许胜表示,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是福建省首部慈善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政府规章,其颁布实施在福建省慈善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促进办法》施行之际,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广泛深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项目大赛,意义重大。前三届大赛共吸引了557个公益慈善项目参加,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成效与影响力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当前福建省慈善领域的一大盛会,希望省慈善总会组织好活动,确保赛事公开公平公正。
福建省慈善总会秘书长、本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温崇海发言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大赛参与主体单位为全省民政系统单位,各级慈善总会,驻闽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在闽高校及高校社团,各有关从事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范畴需符合《慈善法》规定的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赈灾防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社区治理;其他宣扬公益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慈善项目;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慈善手拉手、阳光“1+1”项目。大赛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31日18时。各参赛单位可根据《参赛申报表》和《参赛申报规则》,通过电子邮件与纸质材料申报材料;8月17日,评审及公布入围61强项目和50个获得优秀奖项目;初定9月1日至9月3日为大赛决赛及颁奖;12月31日前将获奖项目汇编成册。大赛共设58万元奖励金。产生优秀奖50名,奖金1000元/名;三等奖30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奖20名,奖金10000元/名;一等奖10名,奖金15000元/名;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