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在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同时,如何筹措慈善资金,建立慈善事业的长效机制成为慈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坚持将慈善事业产业化、市场化,不仅是在慈善运行机制探索中的创新,还可以启动新的社会生产力,营造“慈善盆地”效应,加速解决民生问题,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慈善事业沿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并进一步提升慈善产业的竞争力。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慈善总会一直致力于慈善事业长远发展。在实践过程中,为了更好地筹措慈善资金,本着“先行先试”的精神,采取“母鸡下蛋”和增强“造血功能”的做法,大胆尝试,在充分策划的基础上,创新建设了慈善产业楼。
2013年,在长乐(现已改区)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土地、规划部门统一安排,专门审批出让一块土地做为慈善事业用地,建立慈善产业楼,所得收入全部用于慈善事业。
2013年10月16日,经长乐市土地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告在《福州日报》公开发布,邀请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参与平等竞争,起始价为4850万元。最后,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9450万元中标竞得,并于2015年5月动工兴建全国第一座慈善产业楼“正源城市广场”。
2013年10月16日福州日报的“公告”
按照政府《公告》规定,竞得人应无偿提供一处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集中商务用房作为慈善产业,每年的慈善产业收入全部用于扶贫、济困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慈善救助。
福州长乐慈善产业楼动工仪式
为了加强慈善产业楼的管理,福州市慈善总会一开始就按照《公告》的规定,成立了福州长乐慈善产业楼工作站,配备专门力量,负责工程的设计、业务协调、组织开工、掌握工程进度和慈善产业楼建成后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安排使用等业务,做到管好、用好、透明。
慈善产业楼采取“政府提供出让地、企业投资建设、收入用于慈善”三者相结合的做法,既体现了政府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又让企业积极参与慈善项目建设,慈善资金源源不断,是一个好形式、好方法。这一做法也是传承仿效民间“公产田”(公轮田)“学田制”等传统的公益慈善的做法,更加发扬光大,也是更好地贯彻落实《慈善法》,筹措慈善资金,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举措。
福州长乐慈善产业楼效果图
目前,这座慈善产业楼已经建成并正式交付使用,采取由政府和慈善机构协商,指定一家国有企业负责管理营运,每年收入除成本开支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慈善救助(不少于200万元)。这一做法为慈善事业筹措资金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建立了一个长效的机制。按照出让地块合同规定,期限是50年,除了建设时间外,有效益的时间约45年左右,按正常情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收入将不断增加,可以使慈善事业的“源头活水”几十年保持长流不息。
《慈善产业楼创新资金筹措方式》荣获“福建省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案例优秀奖”证书
慈善产业楼模式突破了过去认为做慈善只单纯靠捐赠的做法,提高了慈善机构造血能力,是我国经营型慈善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不仅对福州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也为其他地区的慈善机构提供了借鉴。此外,慈善产业楼项目还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与支持。2013年9月,在民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上,慈善产业楼项目被列为重点项目进行展示对接。2015年11月,该项目被福建省民政厅评为“福建省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案例优秀奖”。
2013年,民政部、国资委等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上,把慈善产业楼项目列入慈善公益事业重点项目进行展示对接。
2015年5月12日,慈善产业楼举行开工仪式,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福建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福州市政府、市民政局,长乐市委、市政府等部门100多人到场见证。期间,相关新闻媒体做了专题报道。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缺少参考模板,慈善产业楼在建设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福州市委、市政府,长乐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处理,使慈善产业楼得以顺利交付使用。
如今,高大的慈善产业楼傲然耸立在长乐首占新区繁华的街头,向世人展示着它的风采。作为凝聚着长乐市(区)委、市(区)政府,正源房地产公司、福州市慈善总会多年心血的产业楼,必将源源不断地提供善款,为民生福祉以及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