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许胜(右一)在福州市慈善总会原会长方庆云(右二)等人的陪同下调研慈善产业楼项目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许胜在福州市慈善总会原会长方庆云、市政协原副主席郑新清、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洪锦煌、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江齐生等人的陪同下,带领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沈锦文等人,冒着酷暑前往福州市长乐区考察调研慈善产业楼项目,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方庆云对慈善产业楼的建设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方庆云表示,福州市慈善总会一直致力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为了更好地筹措慈善资金,市慈善总会在长乐区委、区政府和中标企业的大力支持下,本着“先行先试”的精神,在充分策划的基础上大胆尝试,采取“母鸡下蛋”和增强“造血功能”的做法,于2013年10月招标创建慈善产业楼。“慈善产业楼通过‘政府提供出让地、企业投资建设、收入用于慈善’模式,为慈善事业筹措资金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建立了一个长效机制。既体现政府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又让企业积极参与慈善项目建设,是一个好形式、好方法。”方庆云如是说。
许胜(左)正在听取慈善产业建设情况
许胜在实地考察慈善产业楼并听取建设情况介绍后,充分肯定了福州市慈善总会的工作成效,认为政府、企业、慈善组织等要共同努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企业像中标企业福建正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样,积极参与慈善项目,同时希望经营管理公司长乐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努力经营好慈善产业楼,让慈善产业楼发挥最大的效益作用。“慈善产业楼的建成是我国经营型慈善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不仅对福州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也为其他地区的慈善机构提供了借鉴。希望福州市慈善总会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改革创新案例进行推广,推动福建慈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许胜说道。
福州长乐慈善产业楼
据了解,慈善产业楼面积达1万平方米,目前已正式交付使用。扣除成本开支,慈善产业楼每年可产生不少于200万元的资金收入,全部用于慈善事业。按照出让地50年的合同期限计算,可确保慈善“水源”(善款)几十年长流不息。慈善产业楼项目获得上级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在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上,被列为重点项目进行展示对接,并被福建省民政厅评为“福建省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案例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