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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慈善总会 “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活动方案

2023-08-09 1977

福州市慈善总会

“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活动方案




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激励更多的企业(单位)、企业家、个人投入我市慈善事业,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更好地发展,市慈善总会经研究决定,宣传一批为福州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企业(单位)、爱心企业家、爱心个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具有代表性与感召力的爱心企业(单位)、爱心企业家、爱心人士的典型事迹,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二、推荐原则及范围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面向为全市公益慈善领域做出贡献的企业(单位)、企业家、个人,凡符合推荐条件者均可参加。



  三、推荐对象及标准  



“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活动宣传爱心企业(单位)、爱心企业家、爱心个人3个类别,名额各控制在10个以内。

(一)爱心企业(单位):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在我市的慈善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单位)。

(二)爱心企业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进行慈善捐赠,参与慈善活动。

(三)爱心个人: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在我市慈善领域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有良好的社会影响,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

以上宣传对象应具备公信力、影响力和创新性。捐赠款物统计时间为 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 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州市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北京《慈善公益报》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五、推荐要求及程序  



(一)通过《慈善公益报》等相关媒体发布活动预告,鼓励社会各界推荐和自荐。有意参加的企业(单位)、企业家、个人可推荐/自荐,填写“推荐/自荐表”(详见附件),提交能够证明其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文字和相关材料电子版(事迹材料电子版、音像资料等用于媒体宣传)。事迹材料应真实、有效,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推荐报送二至三个。材料报至福州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三)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分类整理活动有关资料,组织初选,提交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审议,形成正式文件,并组织力量采访、撰写先进事迹,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四)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31日18:00前发送至406928429@qq.com。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31日18:00前寄至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73号10层福州市慈善总会(联系人:欧主任,0591-87553951)。

(五)活动相关事宜将在福州市慈善总会、《慈善公益报》社慈善公益之窗网站和“慈善公益之窗”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上述网络平台动态。《慈善公益报》社联系人:高主任,0591—87836110。


福州市慈善总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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