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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慈善总会开展“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4-09-06 7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慈心济世,善举惠民”的慈善理念,营造“人人皆可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福州市闽侯县慈善总会结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暨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开展了一系列以“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9月6日下午,闽侯县慈善总会工作会议在闽侯县科技中心召开。会议总结了闽侯县慈善总会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过去一年来,闽侯县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382.6万元,发放慈善救助款267.6万元,各项慈善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闽侯县慈善总会将进一步拓宽慈善募捐渠道、加大慈善文化传播力度、加强制度建设与完善,推动全县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闽侯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兴在会上对县慈善总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强调做好慈善工作要把握好慈善事业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性、功能定位是第三次分配、根本任务是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等思想精髓,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推动慈善事业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向同行。同时,他勉励县慈善总会在新的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全面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推动闽侯慈善事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

会议对2023年9月闽侯县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以来,为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个人及志愿者进行了表扬,并颁发了荣誉奖牌。会上,闽侯县慈善总会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慈善工作负责人及经办人,县慈善总会全体理事、监事还集体学习了新修改的《慈善法》。

宣传活动期间,闽侯县慈善总会还携手社会各界人士在闽侯县大湖乡马岚山开展书画摄影作品义捐义卖活动,所得收入全部捐给闽侯县慈善总会,用于救助困难群众。

同时,各乡镇(街道)慈善联络站利用新媒体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慈善工作,组织乡镇、村干部认真学习新修改的《慈善法》,营造出浓厚的学习和工作氛围。他们还主动对接教育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助学、助教、奖教等公益活动,进一步营造崇文重教、育才兴学的社会氛围,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此外,闽侯县慈善总会还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孤寡老人、残障儿童、困难家庭等公益活动,为他们送去生活物资,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慈善组织对弱势群体的深切关怀,也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此次“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举办,不仅展示了闽侯县慈善总会的工作成效,更彰显了其作为慈善组织的责任担当。闽侯县慈善总会会长余深传表示,慈善事业传递的是爱心,撒播的是希望。总会将持续创新慈善活动形式,引导更多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慈善事业,让崇善向善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孔闰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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