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已经是第五年了。这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慈善事业纳入法制的轨道,有法可依,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把慈善事业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内容,也使慈善事业得到国家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这对于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起到根本性的作用。
实施慈善法的关键在于“实施”。通过慈善法的宣传贯彻,根本目的是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如果只一般性的宣传,泛泛无力,没有措施,没有力的措施,慈善法就无法得到真正的实施。
回忆2016年9月5日第一次开展"中华慈善日"活动时,福州市抓住以实施慈善法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发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马上就办"的精神,发动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积极参与各种慈善活动。特别是当时市委主要领导正在交接工作,新的领导8月30日第一天上班第一个签发贯彻实施慈善法的文件,并要求市委办公厅负责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在"中华慈善日"活动期间,在学习《慈善法》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有钱捐钱,有物捐物,有力出力精神,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据当时统计,自9月份实施慈善法开始,到年底全市参加捐赠人数达15万多人次,总金额达1486万元(其中市本级609万元,各县、市、区877万元)。值得称赞的是,福州市在实施慈善法过程中真正体现全民参与,从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至社会群众全面参与。一位70多岁的何姓老人代表一家4口人带着4600元现金亲自到福州市慈善总会捐赠。这位老人2015年12月自己就捐过3000元人民币,说明她和全家人完全出于对慈善事业的爱心,自觉自愿主动参与。
福州市在实施慈善法过程中,开展慈善活动又有新的发展,与企业合作,建立长效的慈善机制。福建春伦茶业公司以企业冠名的形式,建立“春伦茶业慈善扶贫基金”1000万元,采取留本付息的办法按3%的利润每年捐赠30万元给慈善机构,用于茶区150户的孤儿、孤寡老人、特困户的救助,每年每户2000元。比美特公司捐赠100万元,其中现金20万元为油漆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捐赠装修涂料5000包,价值80万元,支援灾区和助老安居楼的建议。海峡银行捐赠120万元,用于军人救助基金和助孤、助老、助学等项目。为了帮助农村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这开辟了企业参与慈善,“造血”与“输血”相结合的新模式,使慈善的资金来源与企业的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更有利于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社会民间组织之间进行慈善合作,也是开展慈善活动的形式。福建省慈善服务协会与福州市慈善总会紧密合作,在实施慈善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们发动会员自愿参与。2016年9月5日,在开展第一个“中华慈善日”活动中,采取资源报名参加的形式,组织100辆小车兵分三路,分别经过福州城区的东二环、西二环、五一路等三条主干道,几乎覆盖福州市城区,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该协会通过义拍义卖活动和接受会员、爱心人士的捐赠20多万元的物资,由林坚会长带领20多名代表送到闽清灾区救助给受灾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
为了让《慈善法》更加深入人心,2016年9月2日在五一路商业街由企业免费提供场地,开展大型综合性慈善活动,设立多点公募站、免费义诊点、捐赠旧服装、发放讲解《慈善法》、文艺节目表演等,有广大机关干部、企事单位厂职工、医务人员、学生、群众等参与,全部社会义务,慈善部门没有花钱开支,取得良好的效果。
慈善事业是全社会公益性永久性的事业,《慈善法》的贯彻实施需要依靠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社会组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模式,广播、电视、报刋、互联网、电信、财政、金融、信托、法律、学校、体育、卫生、社区、乡村等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慈善事业将更加健康向前发展。(方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