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慈善总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秉承“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宗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精准扶贫为重点,在筹募慈善款物、开展慈善活动、实施救助项目、倡导慈善理念、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截至目前,累计募集善款近3500万元,列支善款233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万人次,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切实规范内部管理,大力打造“阳光慈善”。县慈善总会自成立之初就制定《诏安县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诏安县慈善总会冠名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诏安县慈善总会社会救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慈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开展“实施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慈善”宣传,通过电视、报纸、会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数额、使用情况等,做到善款管理使用公开、透明。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大大增加了慈善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提升县慈善总会的社会公信力,确保诏安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救助项目,是做好慈善工作的重要标志,也是发挥慈善力量的体现。县慈善总会经过认真调研探讨,开展多项慈善救助项目。如根据捐赠者意愿和受助群众需求,实施“慈善情暖万家”“慈善助农”“慈善助医”“慈善助学”以及联合漳州市慈善总会开展“‘扶贫宝’精准扶贫保险”项目等,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