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慈善总会自2005年4月成立以来,秉承“救危救急、济困扶贫”的立会宗旨,在台江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发动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凝聚多方力量,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拓宽渠道,募集款物。多年来,台江区慈善总会广开思路,努力拓展善款募集渠道,共募集善款2577.86万元、善物(价值)160万元。例如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广大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支持公益事业,共募集善款1464万元,该活动虽然规模不大,但取得了良好效果,形成人人做慈善、个个争捐献的社会氛围。
“慈善超市”,方便施助。为更好地救助困难群众,台江区慈善总会于2005年7月设立“慈善超市”(内设服装、食品、日用品等专柜)。为便于监督管理,“慈善超市”由街道和台江区慈善总会共同分工负责,并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和规则。超市受助对象由社区评议组评定,经张榜公布及街道审批,再由台江区慈善总会审核发放。多年来,“慈善超市”先后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向困难家庭儿童发放价值30多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向育智学校发放4.7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孝老助困献爱心”活动,向社区600户低保户发放12万元的“超市购物卡”。此外,结合社区党建和“双拥”工作,台江区慈善总会还向困难党员和伤残退役军人发放了“超市购物卡”,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慈善超市”的运营,大大提高了台江区慈善总会的慈善影响力,增强了为社会服务的活力和动力。
健全机制,规范运作。作为捐赠者与受助者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透明度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公众的捐赠意愿,有鉴于此,台江区慈善总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先后制定《福州市台江区慈善总会章程》《福州市台江区慈善总会关于慈善资金物资募集办法》《福州市台江区慈善总会关于慈善资金物资的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善款善物使用廉洁、高效、合理和安全。与此同时,台江区慈善总会还向台江区民政局申报社团年审,以接受上级慈善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加强自身建设和提高慈善工作管理水平,服务弱势群体,受到政府肯定、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