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慈善总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在福清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福清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大力开展安老、慈孤、赈灾、扶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累计募集善款7.9亿元,列支善款7.79亿元。
拓宽善款募集渠道,增强慈善救助实力。市慈善总会创新善款募集方式,建立集中捐赠与经常性捐赠相结合的机制,积极推行“靠领导牵头联络”“傍大款结富济贫”“依商会携手乡亲”“选项目凝聚人心”“授荣誉激发热情”“讲诚信促进兑现”等“六促进”募捐模式,搭建爱心捐助服务平台,通过登门拜访、经常沟通等多种方法激发捐赠积极性。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延伸发展慈善网络。建立以市慈善总会为核心,延伸发展镇街慈善分会、慈善超市、村慈善联络站、村级慈善卫生所、慈善义工队伍的慈善组织网络,推行市、镇、村“三级联动”慈善工作机制,为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搭建良好互动平台。该机制获得福建省、福州市慈善总会肯定,并应邀在厦门举行的福建省慈善总会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创新公益慈善项目,注重提高救助成效。市慈善总会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春节慰问、“331”工程、助孤、助学、助医、助教、助困、赈灾等多项救助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群众欢迎。一、列支善款280多万元,在边远乡村设立65所“慈善卫生所”(首创),获得中华慈善总会表扬和肯定;二、开展大病救助项目,免费救助108名先心病患儿(已治愈)、资助199名白血病患儿、列支善款74万元为老人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三、开展“助学工程”项目,列支善款1.02亿元;四、为汶川、玉树、舟曲、泰宁、雅安、鲁甸等受灾地区群众募捐善款3093.8万元;五、为结对扶贫的井冈山、通渭、雷山等县市,募捐善款2580万元等。
2013年,市慈善总会成为“中华慈善团体成员”,并先后获得“福建省慈善先进单位”“福州市慈善先进单位”、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同时,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得福清市民政局颁发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被评为AAAAA级社会组织。市慈善总会永远荣誉会长曹德旺、薛行远和荣誉副会长余培俤荣获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的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个人)奖”;永远荣誉会长曹德旺分别于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8年获得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荣誉会长薛建波于2012年12月荣登“中国好人榜”,2016年获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2017年荣获第二届“孔子奖章仁爱奖”;荣誉会长何坤华于2017年4月荣登“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