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慈善总会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左三为沈耀钦会长
泉州市慈善总会于2001年9月7日成立, 是在泉州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市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
市慈善总会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
市慈善总会业务:(一)筹募善款:建立、筹集和管理慈善资金及各专项冠名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境内外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慈善募捐活动。(二)赈灾济困:组织各种慈善活动,扶助困难群体,开展扶贫救济工作。(三)慈善救助:开展慈善助困、助学、助医、助残、助老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四)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养老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五)志愿服务: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六)安老服务:作为业主单位,努力办好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做好慈善养老服务工作。(七)培育善源:举办非营利机构,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培育慈善资源,筹措慈善资金。(八)交流合作:加强与其他慈善组织的交流合作,展示工作成果,借鉴先进经验。(九)宣传研讨:开展慈善宣传和业务培训,普及慈善知识;开展慈善理论研究,探索具有侨乡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十)总结表彰:总结慈善工作经验,表彰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慈善典型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
市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通过实施“慈善助困、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残、慈善助老、慈善公益”六大慈善品牌项目,累计开展慈善救助活动300多个。截至2018年12月,共募集善款16.37亿元,列支善款14.5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超百万人次。
市慈善总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慈善信息公开,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得泉州市民政局颁发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被评为AAAAA级社会组织;先后被评为“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泉州市助残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