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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曹晖委员关注多个领域,为慈善公益事业建言献策

2023-03-14 1399

随着慈善公益事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不断凸显,慈善公益事业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福耀集团副董事长曹晖带来四项提案,从乡村振兴、青少年教育、心理关怀、关爱老龄化群体等领域,为公益事业建言献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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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破碳交易壁垒盘活农业碳汇资源的提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这一进程中,农业作为减排固碳的重要社会生产活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我国目前保有耕地19.18亿亩,通过农业管理能够将大气中的碳有效固化到土地和农作物中。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的研究数据显示,我国仅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合理施肥和保护性耕作三项措施,农田土壤的固碳速率就可达到1.82亿吨/年。

因此,国家将农业碳汇列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022年7月,全国首单农田碳汇交易试点项目落地福建省南靖县,实践验证了农业碳汇参与碳交易的可行性。

为进一步盘活我国农业碳汇资源,实现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建议打破工业碳汇与农业碳汇之间的交易壁垒,将农业碳汇充分融入我国碳交易统一大市场。首先,此举能够将社会资金有效导入农业生产活动,从而提升我国农业技术、生产装备的整体水平,推动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其次,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再次,通过碳交易活动,农业碳汇能够部分对冲能源企业、制造业企业的碳排量,缓解我国在发展进程中的减排压力。

打破农业碳汇交易壁垒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需要解决统一认证标准、规范交易规则、明确市场主体、健全制度体系、培养专业人才等多环节障碍,才能够有效盘活农业碳汇资源:

一、摸清农业碳汇资源整体状况,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应全面摸排我国农业农村碳排放历史和现状,科学分析农业农村碳排放趋势、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潜力及其行业和区域分布,对我国主要农作物的排碳量和固碳量进行测算,为全面开展农业碳汇交易做好前期数据分析。同时,结合深圳碳交易市场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农业碳汇认证标准、交易规则及监督机制等。

二、推广农业减排固碳技术,提升农业碳汇能力。应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循环农业,推动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通过保护性耕作措施、增加有机肥施用、采用轮作制度等方式,提升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同时,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高标准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将农业废弃物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循环使用,促进农业固碳增效。

三、规范农业碳汇交易主体,着力打造可推广复制的示范项目。在原有农村合作社基础上,推动农业股份公司、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体发展,将分散农户联合起来,共同开发农业碳汇、参与碳交易。此外,在研究借鉴湖北、福建等省市现有碳汇项目经验基础上,加大对农业农村减排固碳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开发不同类型的农业碳汇产品,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

四、建立监督监管体系,为农业碳汇交易保驾护航。一是设立农业碳汇大数据中心,统一收集、权威发布实时农业碳排放与碳汇数据,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碳交易提供智识支持;二是严格农业碳汇核准及交易行为,建立专门市场监测机构,监测农业碳汇交易市场动向,避免少数投机分子蓄意扰乱市场。

五、开展新一轮农技培训,增强农户碳汇意识和应用水平。借鉴厦门设立“农业碳汇大学堂”的做法,各地农业部门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将减排固碳纳入农技推广和农资服务的工作内容,将碳汇培训送到田间地头,推动形成“农业碳汇知识培训+农业碳汇交易应用+农业碳汇经验复制”的乡村碳汇服务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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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青少年创新实践教育的提案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全社会对青少年的课业减负、德育和劳动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保持高度关注,为推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起到了推动作用,特别是创新教育得到了极大发展。但是,目前针对青少年的创新教育大多集中在理念层面,强调对创新精神、社会责任以及学科情感等方面的培养强化,而创新实践能力方面相对来说还是短板。反观国外一些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强化青少年创造、制造方面的动手能力。如美国由国家科学基金会出资赞助,建立美国科学节联盟,组织全国初高中院校开展科学节活动,并将学生参与科学节的创新作品计入学分考评,由此也催生了美国的“车库创业”现象。

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对我国人才教育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强化青少年的创新实践能力是培养具有前瞻思维和创造能力的新时代人才的重要举措,就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创新实践教育体系。应从中国青少年成长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不同年龄阶段的知识体系层次特点,开发出符合教育规律的系统性创新实践教育课程,贯穿青少年成长全周期,并能够有效衔接大学创新教育。此外,要将创新实践教育同学科情感培养、社会责任感教育、创新精神启蒙等相结合,形成心理需求与精神层面的双重动力,推动青少年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

二、强化创新实践教育基础建设。首先要深度挖掘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文化馆等既有社会机构的教育潜能,让这些曾经发挥重要社会教育作用的机构单位,在创新实践教育中再放光彩,而不是继续沉寂下去,造成巨大社会资源浪费。其次,要充分结合人工智能、元宇宙、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开发更具前沿性的创新实践教材教具和操作平台,将创新实践教育与手工劳动教育区别开来,提升青少年创新实践水平。

三、搭建社会化创新实践教育平台。应形成包含创新教育专家、科学家发明家、创业成功人士、优秀企业家的创新教育专家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或走入校园或网络互动,与青年少分享个人创新历程和体会,从而让青少年创新实践教育与实际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创新创业者的现身说法,也有助于青少年勾画人生理想,明确个人志向。

四、广泛设立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应定期组织青少年参观参与社会各类创新活动,鼓励学校与科研机构、科技展馆、技术型企业开展教学互动,在全国范围广泛设立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组织青少年接触研发生产一线,亲身体验创新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形成学科知识与生产活动之间的思维联络,激发青少年的创新责任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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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后疫情时期全社会心理关怀的提案

新冠疫情三年特别是前段时间大量人群感染后,社会上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人显著增多。另据《2022国民抑郁症蓝皮书》显示,我国18岁以下抑郁症患者占比30.28%,其中半数为在校学生。国家越来越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年7月出台《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但青少年心理疾病处置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早期症状容易被忽视,相关处置规范尚未出台,治疗费用较高、家庭承担压力较大。为此建议:

首先,在主流媒体加强全社会心理健康的科普教育。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与家庭的生活环境也有密切的关系与家庭成员一起开展心理健康治疗能够起到更好的疏导效果。建议,结合防治新冠疫情的宣传教育,在主流媒体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科普工作,营造全社会每个家庭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设法提供良好家庭环境,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发现心理问题及时就诊。为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处置机制把好家庭教育和干预的第一关口。

第二,出台面向全社会的心理健康自助指导手册。心理健康问题潜伏性强、难发现,加上目前国内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相对匮乏,因此加强全员心理健康自助能力是解决当前心理疾病普发的重要措施。2022年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建议在该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临床发病较集中的普遍心理问题,依托社区出台个人心理健康养护ABC,从心理病症的发现、心理健康防护、焦虑与抑郁的自我缓释、心理健康药物指南等方面,科学总结居家心理关怀的简易做法。

第三,加强对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干预。在中小学生体检中增设心理健康项目,组织专业医生进校园定期开展普查。应根据青少年特性,采取恰当的心理检查措施,如在检查时可不直接使用“心理疾病普查”等名称,避免引起学生和家长反感。对于普查结果疑似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出具初步诊断结果,通知家长及时带学生到医院复诊,开辟绿色就医通道。

第四,制定分类处置办法。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针对中小学生常见的抑郁症、多动症、焦虑症等心理病症进行评估,根据程度轻重、有无暴力或自残倾向等,划分为需重点观察、需家长陪读、需停课治疗等不同的类型。统一发布具有学生心理疾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便于患者选择就诊。各方依据确诊情况,因类、因病落实相对应的处置措施。

第五,完善配套支持机制。学校应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动态。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工作的督导,落实相关经费保障,探索将中小学生心理咨询和疏导费用纳入医保,或出台针对性的补助政策,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推动建立区域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协同合作,免费为所在区域中小学生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同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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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推广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的提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3.50%,已实际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此外,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实施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最早执行独生子女政策的人群目前大多在65岁以上,导致一对夫妻赡养两家老人成为当前的普遍现象,由此引发家庭、社会、伦理、法律等各方面诸多问题。尽管近几年国内商业养老、集中养老、自助养老等多样业态发展迅速,但受到中国具体国情及家庭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居家养老仍是中国老年人的主流出路。

与此同时,中国城镇住宅的老旧化程度也在日益加重,许多城镇老旧社区平均房龄偏高,而这些社区往往是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受建设时代的房产属性、消费理念、设计水平、建装技术等所限,这些老旧住房普遍不适于老年人住用,因此在新一轮城市化改造进程中,老旧社区的适老化改造成为了焦点。但是,受地域发展不均衡、城市建设进度不同等因素影响,我国各省市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并未形成规范统一的机制、制度、范式和平台,加上家装领域专业性较强,各类机构良莠不齐,导致许多城市的老年人改造意愿无法实现,改造行为缺乏保障。对此,建议国家住建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牵头,借鉴上海等部分适老化改造先行城市的成功经验,出台指导性政策规范城镇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并在全国试点推广。

一、创新制度,消除制约适老化改造的政策瓶颈。老旧社区往往居住情况复杂,不同家庭需求不一,应根据地理分布、经济发展程度、城市规模、人口结构等多维度,分门别类摸排全国老旧社区现存情况,针对不同城市特点、社区类型出台相应工作机制和执行标准,明确适老化改造的主管行政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规范案前、案中、结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清单,推广规模实施、系统集成的示范项目,实现各省市全面破冰、应改尽改。

二、统筹资金,支持适老化改造有效实施。应充分发挥金融单位、集体产业、物业企业、商业机构的力量,以有限财政资金为撬杆,调动各方面社会资源,充分激发“银发经济”效应,构建老龄化社区的新型商业生态圈,。此外,应研究出台公积金参与适老化改造的可行性方案,盘活老年人群体的公积金存量,作为适老化改造资金需求的有力补充。

三、丰富改造内容,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目前,老旧社区改造大多集中于公共区域改造,如加装电梯、楼道改造、楼体翻新、小区修缮等,在此基础上,应将改造入户,制订制度化、标准化、模块化的适老化改造服务,满足基本适老化改造、专项适老化改造、特殊适老化改造等不同层次需求,如,适老化卧室改造、盥洗间助浴系统、老年人安全厨房、老龄化智能家居等。

四、“软硬”结合,完善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应将适老化改造与社会居家养老体系相结合,将各类助老设施或布局的改造建设与后续的家庭养老服务、社区养老共同体、远程智能关怀等软性养老服务衔接起来,充分发挥建筑改造所带来的先进性、便利性,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幸福感。

五、严格监督追责,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弱势群体,老年人对建筑改造项目缺乏专业性认知,在过程监管、纠纷处理、故障追溯等环节大多缺少维权手段,应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法律依据,针对老旧社区改造过程中的常见纠纷,建立专门的监督监管体系以及长效追责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