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联合发文—闽财税【2023】5号,公布了2023-2025年度福建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长乐慈善总会又再次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是对慈善捐赠单位与个人享有一种免税政策的激励机制,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杠杆,也是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广大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履行社会责任担当。有利于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增强慈善行业影响力、活力,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起到更加有力推动作用。
长乐慈善总会从2011年开始,已连续15年被省财政厅、民政厅、国家税务局授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单位。长乐慈善总会从2012年至今,连续三届(一届5年)被民政部门评为AAAAA级社团组织。(文: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