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p.weixin.qq.com/s/b_2Ogg2hodmxd42rZQSZtg
近日,全国总工会印发《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近两年的社会组织建会推进专项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建会率达到60%以上,到2024年底,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左右,并带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建会工作。
专项行动将从深入摸底排查、依法建会入会、规范工作运行、强化维权服务等4个方面下力气推进。
各地工会将依托全总社会组织数据库,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社会组织建会情况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切实摸清社会组织的数量分布、运营状态、职工人数和工会组建等情况。对已建会的社会组织,及时在全总社会组织数据库中录入完善相关信息;对尚未建会的社会组织,认真了解分析未建会原因,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分解任务、逐一突破。
同时,各级工会将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社会组织规模结构、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行业覆盖、区域兜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积极推行手机“扫码”入会、网上入会,拓宽入会通道,增强建会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工会还将加强社会组织工会规范运行,包括从源头把好社会组织工会主席人选关,同步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理顺组织关系、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并落实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制度,激发社会组织工会活力。
专项行动强调建会入会与维权服务一体推进,聚焦社会组织职工的实际需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体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帮扶工作,为职工提供更多接地气、暖人心、更优质的服务项目。
《方案》要求,各地工会要推动将社会组织建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与考核范畴,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工会具体负责、民政部门支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对建会重点难点社会组织,各地工会领导干部要靠前指导服务,并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定额补助、项目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规模较小社会组织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社会组织工会联合会正常运转。同时,推动已建会的社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作用,聚焦社会组织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多接地气、暖人心、更优质的服务项目。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有90.2万家,吸纳就业超过1000万人。(史子集)